监利县庄氏酒厂生产的荞酒(生产日期:2020年5月1日、规格型号:计量称重50vol)在2020年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(抽样单号:DC20421000470531609)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该不合格荞酒系监利县庄氏酒厂生产,在其成品库中抽样。现将核查处¤置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:
1.抽检基本情况。监利县庄氏酒厂生产的荞酒,甜蜜素超范围添加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荞酒(生产日期:2020年5月1日、规格型号:计量称重50vol)共生产250公斤,销售250公斤。
2.违法行为处置情况。对于监利县庄氏酒厂生产的不合格荞酒的违法行为,监利市市场监督①管理局给予当事人责令改正,予以警告的处罚。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:监市监责改字〔2020〕23-7号。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监市监当处字〔2020〕23-2号。
3.原因排查情况。该厂生产负责人庄文明称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,在荞酒内添加甜蜜素(当事人经营的其他白酒未检出甜蜜素),而且该厂在白酒生产过程中从来没有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。经排查,前期有两批次人购买过该厂荞酒宴请宾客,说酒有点苦味,口感不好,就另外在别处购买了其它的白酒使用。随后,消费者把没有喝完的其它白酒掺入到荞酒中一起退了回来,而该厂把退回的荞酒倒入了原装荞酒的坛中,如果其它的白酒中含有甜蜜素,有形成交叉污染风险。
4.经调查,监利县庄氏酒厂上述不合格食品:(生产日期:2020年5月1日、规格型号:计量称重50vol)共生产了250公斤,至今己销售250公斤。尺八市场监管所已依法责令个体经营户召回不合格产品。监利县庄氏酒■厂主动采取召回、张贴公告等措施。因所零售出食品全部被消费者食用,无法召回。至今未发生因食用上述不合格产品引起︻的不良后果。
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,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。
2020年8月20日